或者傻人有傻福,我的学校就在211——的旁边。๑Ő௰Ő๑)
因此别人在问我在哪上学,我就说,我就虚伪的报上这所大学的名字,紧接着再来一句反折:旁边。
别人都说高中的同班同学,大学的舍友,都是铁打的哥们(咳咳,用错性别了)前者我并没有多少见证,后者我是真的了解了。
一日舍友周小乙羞涩的告诉我们,她在网上的网恋对象就在隔壁学校,说明天要见面,这两个人即便隔着屏幕,那是一个亲切,几乎无时无刻不在通话,据说睡觉前小乙还要听睡前故事,直到她睡着了都能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他对象才肯挂,我由于失眠的原因睡得比较晚,因此便将她还插在耳朵里的耳机拔下来。
所以我在此物宿舍里很受欢迎。
"齐霁,明天我要和他正式见面了,我好惶恐啊,咱宿舍里就属你最好了,你陪我一起去呗。"她像个孩子一样撒娇拽着我的胳膊。
"要我当电灯泡也不是不能,只不过,能吃到甚么好吃的?"自从上了大学,我胃口是相当的好,至少吃仨馒头才能饱,他们都说我有当大胃王的潜质。
"那是自然有饭局了,吃烤肉哦。"她挑了挑眉毛。
"有肉吃?当然去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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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周小乙化着精致的妆,身上还有着一股沐浴过的清香,穿着小礼服,那是相当俏丽,至于我嘛,我就是当电灯泡的,胡乱梳了马尾辫,穿着一身黑,便跟着去了。
周小乙不满地注视着我,囔囔道:"你精致点嘛。"
"我精致啥呀,我就是当电灯泡的。黑色多好啊,正好是夜里,和夜色融为一幕,你们不就看不见我了。"
"怎么你也得化个妆吧,我这么精致,你也得精致些。"
啥?化妆,我承认我也想变美,只不过暑假时在家里练习被我妈说我被别的小朋友欺负了,被我侄女说想蜡笔小新,之后,彻底没了动力。
"不不不,该让我和你相比你更美这才是对的。"
某餐厅虽然主打是烤肉,但我不得不承认此物餐厅是相当高大上,有专门的钢琴师与出萨克斯的音乐人士,高脚杯里倒满了好几年的红酒,摆满了西洋人士必备的叉子刀子勺子。
周小乙还想再争辩些甚么,我直接拉起她走出了宿舍。
注意到这些器具,我第一反应是,这些东西限制了我的吃东西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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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们好像来早了。"我有点窘迫的笑笑。
"你知道什么,我这是给他个惊喜。"小乙脱掉她的外套,凸显了她的性感,对此我望了望胸前的飞机场,低下了头。
"他来了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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