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日后,有人敲开了我的门。
我以为是有新生意上门,结果门一开,发现是一张熟人脸,便就灰心地沉下了脸:"是你啊!"
是彼范月兰。
只不过,她上门也有可能是送财物来,因此我揶揄地问:"怎样?这才一周,你就要和你丈夫分了?20万准备好了吗?"
范月兰笑着说:"顾老板你在开什么玩笑呀?我怎么可能和我老公分了呢?我这次来,是特地来感谢你的!"
我这才注意到她身穿一身红喜服,手里提着一人送礼的水果篮子,脸色白里透红还有光泽,明摆着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样子,连我出言不逊都没计较呢,看来不是一般的高兴。
但是,印堂有点黑。
我皱起了眉,根据老司机多年经验,这不是一人好兆头呀!
我压低声,问:"范小姐,你见到你丈夫了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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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嗯。"
"做了?"
她脸一红,羞涩地装傻:"老板你在说什么呢?"
我嘴角一抽,索性挑明:"就是……夫妻那点事。"
她扑哧一笑,低下头,脸红到了脖子根。
看她这样子,我大概明白是答案了。
唉!
"范小姐,礼物我就不收了,你带回去吧。我这人有规矩,收了钱就办事,绝不多收其他东西,免得日后算不清账。"我苦笑着说,"不过,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件事,鬼和人不一样,难伺候得很,而且你们行房肯定是他吸取你的阳气,阳气吸完了就是吸阳寿,到最后就是你死于非命!"
范月兰脸色一变,但是转瞬间就笑着说:"老板你在吓我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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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微微一笑:"我从不开玩笑。"
"阿仁不可能会害我的。"
我说:"不管他是否存有害人之心,但做那种事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阴盛阳衰。倘若你丈夫真的爱你,该会收敛手脚,舍不得伤你精元。"
她脸色有点难看,窘迫了一阵后,仍然是保持微笑对我说:"不说此物了,今天我来,除了感谢老板之外,还想请老板帮我再做一件事。"
我一挑眉:"财物?"
她立马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扎财物,看上去有二三万多,她苦着脸说:"我能筹到的就这么多了!只不过,您不是不挑价财物的吗?"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"嗯。你想要我做甚么?"
她露出欣喜的笑:"你能不能帮我把纹身换个位置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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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不能。"
她的笑容立即耷拉下来:"你不是说只要有钱就能办任何事的吗?"
说完,她把钱往我面前送,我不伸手,只是摇着头退后:"不行的,范小姐。我只会纹身和送魂两件事,其他的事请恕我无能为力。再说了,魂引是用骨灰制作成的,您丈夫的骨灰早已用完了,没有第二份了。"
"难道你就不能先送魂走,紧接着再重新纹过身,再把鬼魂请赶了回来吗?"
我笑了:"这是一人好办法,只是你知道怎么送魂吗?"
"?"
"那得把你纹身的那块皮肉剜下!"
她的脸色一下子刷地变白了!
我的话看来对女孩来说太残酷了,可是这能怪谁呢?纹魂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,我早就劝她看在自己的年龄上三思而后行了,但她觉着自己能为爱不顾一切,怎样劝都不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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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你何故忽然想要把纹身换个位置呢?如果有烦恼,说出来,我们商量一下,或许有比剜肉更好的办法。"我柔声说。
范月兰听到我的好话,表情也就缓和了下来,但是她眼圈泛红,埋怨地瞪着我,幽幽道:"还不是怪你?何故要把纹身纹在我的背后呢?"
"是你说的‘随便’。"
"那就不能纹在其他地方?!"
我虚伪地笑笑说:"我是男的,你是女的,纹在其他地方,我怕是冒犯了你;纹在背上,这样彼此都不窘迫。"
她急了:"可你知道你这样做害苦了我和阿仁吗?你把他纹在我的背上,即便他和我在一起了,可是我永远都不能回过头去看他一眼!这和阴阳相隔又有甚么区别?我还是一样看不到他!他也看不到我!况且你纹的是什么鬼东西!"
她愤怒地脱掉上衣,我连忙避开视线,不管怎样说,男女都有别嘛!
尤其,人家老公还在呢!
"你看你给我纹的是甚么鬼东西!"范月兰愤怒地叫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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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噗……"我努力地忍住笑,咳!我是一人正经的生意人,怎样会笑呢?
但我不用看,我也知道我给她纹的是什么。
——曹仁之墓。
我没有纹上任何图案,只是纹上了四个汉字,咋一眼看上去,黑色刺青、雪白的背——俨然就是一座墓碑。
我把这个女人的背,变成了墓碑。
把她的人,变成了墓。这大概就是她要换个纹身位置的原因了。
我抓抓头发,有点心虚:"可是他还是和你在一起的,你不是还能听到他的嗓音、和他做爱做的事情吗?"
"我、要、看、到、他!"范月兰愤怒地叫道!
我努力捧着微笑:"小姐,你和你丈夫早已阴阳相隔了,如今还能通过纹身而继续相守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了,又何必有太多的要求呢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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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要见到他!你根本就没有达成我的要求,我那十万块是白花了吗?如果能够给你差评的话,我一定给你五星差评!倘若你今天不帮我解决此物问题,我就一直待在你店里!直到你答应为止!"范月兰一屁股在沙发上坐定,看那架势,真的是要赖在我的纹身店里不走了。
我眨眨眼。
说实话,我也不是从未有过的遇到这样的情况了,面对如此无理无赖的客人,我的方法一般是……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弄晕她。
我把范月兰弄晕后,作为一人绅士,我还是很负责任地把她的身体摆好放在沙发上,并为她盖上小毛毯。然后迅速地回室内里收拾行李,在准备出家门前,我摸了一下养在店里面的狗,这狗并不是甚么名贵的品种,只不过是乡下最常见的土狗,只不过很通人性,是我养过的最听话的狗。
寂静中,时间仿佛凝固了。
"旺财,我又要出去十天半个月了,狗粮都放在老地方,你饿了就自己去找来吃。我不在的时候,你一定要看好店哟!"我对狗说。
"汪!"狗答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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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回来给你弄‘肉’吃。"我说。
"汪!"
我给范月兰留了一张纸条,告诉她,倘若想要见到背后的丈夫,能使用镜子去看,但后果自负。
窗外的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暗了下来。
至于未来会变成甚么样子,那就不是我关心的了。
我提着行李箱,把店的门窗锁好,这就风风火火地投奔我的发小去了。
光影交错间,时间缓缓流动。
我这发小呀,名字叫左正,是个普通人,也是个老好人,每次顾客要到我店里闹事,我都会收拾好行李躲到他家里去住个十天半个月的,等到顾客不再去我店里找我麻烦了,我这才会滚回我的狗窝去。
最重要的是,他是个无神论者,不相信这世上有妖魔鬼怪的存在,更不知道我能把人的灵魂纹到其他人的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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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开门见到我的时候,左正同学嘴角一抽,整张脸都黑了:"卧槽,吴深,你又做什么缺德事了?"
我纯良无比地微笑着说:"像我这样的好人,只会做好事,怎么会做缺德事呢?"
左正一声冷哼:"少扯淡!你每次来我这都绝对不会是甚么好事!你肯定又整了你的顾客对不对?我说吴深你这人就不能有点职业道德,给人好好地纹身呀?我记忆中你上次躲我这个地方来的时候,是在人家的容颜上纹了个王八吧!?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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